兼听则明偏信则暗

2023/1/23 来源:不详

上世纪八十年代,刚满二十岁的我,第一次接触一起妻子诉丈夫的离婚案件,感觉原告就像是电影《红色娘子军》里的吴琼花,她除了没坐水牢之外,几乎是受尽了吴琼花所有的罪,状子中表述她的头发只剩几缕牙齿仅残留几颗,脚指甲也被丈夫用老虎钳拔掉而血肉模糊,全身多处被残忍的丈夫用烧红火钳烫伤,其目前的境况是生不如死。我看完诉状气得呼吸急促双手颤抖,愤怒的情绪达到极点,于是向庭长高声嚷着该案的离婚程序暂停,先把这个血债累累“南霸天”逮过来判他个无期徒刑再说!庭长见我满面怒容却笑而未语。

通过对双方当事人的问话和对其左右邻里走访了解得知,他们夫妻厮打的原因是婚姻基础差,再婚前各育有一子,生活中常因各自护犊子而引起的纠葛。原告除了面部有几片瘀紫和头发显现两处稀疏之外也别无其它伤痕。实际情况与原告的诉状内容大相径庭。

八四年秋,院里人员调动,我到距离县城有三十里远的区法庭工作。一天下午,我在公共汽车站看见一中年男子也在等车。他身着黑色西服,脖子上系条鲜红领带,左手无名指套个明晃晃的金戒指,梳着连苍蝇爬上去都要拄拐棍的贼亮大背头,说话时露出一对镶金的门齿特别刺人眼球。这时,旁边的朋友贴着我耳边小声说道,这个家伙肯定是个大流氓。说实话,他的扮相与周围的环境非常不协调,我也心生厌恶,因为这是从我长到二十多岁,在现实生活里第一次近距离遇到这样着洋装且如此扮相的人。

天底下还真有菜籽落到针眼里----遇了圆(缘)。几天后的一个上午,因一起损害赔偿(身体权纠纷)医院的病案室抄录相关材料,但介绍信需要院领导签字才行,我在走廊上看见一挂有“院长办公室”的牌子,遂走上前敲门、推门,恰好看见朋友曾小声对我说的“大流氓”在阅读报纸。他朝我看了看说,有事吗。我把介绍信递给他,他只瞄了一眼,便拿笔写上“同意”并签了名。我怔怔地看着他,随口道:“哦!原来你不是……”“我不是什么?”他温和笑道。“医院的院长。”

两年之后,我们小县城的风气逐渐开化,流行音乐、外国电视剧开始风行。人们渐渐意识到,并非只有流氓坏蛋才会爱美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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