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继承公示田亮田利琼田琼花吴桂芳

2023/2/17 来源:不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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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初步审定,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(试行)第1.8.6.5条的规定,现予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年3月18日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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